多年以前,遇到亲姐妹之间的一起纠纷。思考案件之余,脑海中总是浮现“天理、公理、法理”几个词汇,萦绕不去。
一姐在外做生意有钱,发了;一姐过平常日子,也要改善生活,买房用了些,占了;一姐的孩子在金融部门工作,亲情融洽的时候帮着理财,管了。发也好,占也好,管也好,一个简单的“算账”问题,终因记载不够详实,历史的真实已不能再现。为此,姐妹们亲情少了,纠纷来了,几次走上法庭。一姐上访时常讲:“还有没有天理呀!”是的,还有没有天理?我脑海中也常想起同一问题,虽然内容有别,追问相异。
天理是什么?是指自然的法则和规律。人们常说的往往在诉求“上天会主持公道”。公道在哪里?公道就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无需证明的道理,就是公理。通俗地表达,就是“大家都说对”的。但亲姐妹都不能达成一致,如何能让大家说“对”的是什么?问天,天理未知,难道一声“惊雷”能劈出是和非?问地,公理难求,亲姐妹说的恰恰是对方的“不对”!问法,法律在本质上是追求客观真实的手段,司法承载的是对客观真实的追求,与客观真实本身有本质的不同。这就是法理,不知你是否接受?
法理是什么?通俗地讲,是国家法律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法律不是万能的。现实社会中讲“法理”,更多的是要遵循法定程序,依据相关法律,依法做出裁判。司法者是否公正、高效当然是重要的,而 “问法者”信法、守法,尊重司法,敬畏法律,同样是重要的。姐妹之间的经济往来纠纷,之初源于姐妹之间的信任,而缺少往来的凭证,导致出现了纠纷。托付于人的,损失自认为宜;占用受益的,返还增益为宜;代为管理的,自然应有高于他人的注意义务,就要为“过失”买单。这也是天理,法理的逻辑推导从来不悖天理。《韩非子.大体》:“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逆天理,不伤情性。”忤逆天理,必伤人情。
人生于天地间,天不大,法大;地不宽,心要宽。信法胜于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