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充分发挥科技在司法公开中的作用,强化外出办案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的有效使用,为法官公正司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了“双保险”,有效避免了外界尤其是当事人对法官外出办案的公正性产生质疑,维护司法公正形象,实现对法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该院规定,法官在办案期间,尤其是外出办案,需两人以上为一组,且必须随身携带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动态、静态数字化记录,并存档备案,供当事人查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让他们了解司法工作的全过程,知悉法官为民司法的辛苦和司法阳光的透明度,从而稀释和钝化其对法院司法的误解。
该院为每个业务庭配备了至少两台以上执法记录仪,并确保执行法官人手一台,方便外出办案的法官能及时收集执法过程及证据。
上述举措深受干警们的普遍欢迎,并受到众多当事人及外界的高度点赞!与此同时,这项措施还与院内办公楼区监控网络共同构成了网络监控有机系统,使每起案件审执活动全程留有痕迹,确保法官公正执法更有信心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