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时节,明月初升,面对着今年的论文选题,我又开启了新的一轮头脑风暴。“要有问题意识”“要有理性深刻论证”“要有创新观点”……想着导师的点拨,思路开始点点明晰,写作开始层层深入。修改,修改,再修改,不知不觉已是月到中天。而这或许只是为期半年的论文写作中最不起眼的一幕。它仿佛一个隐喻,勾勒出一个法院学术人习以为常的创作态度。对于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这一在全国司法学术领域享有盛誉的会议,每个曾经参与其中的人都会对其产生难以言说的情感。这情感的背后,有“解决司法现实问题”那推进改革的时代呼声,有“把脉问诊,深入探索”那振聋发聩的理性思考,亦有“道前人所未道,皓首穷经,孜孜以求”那穿越喧嚣的奋力呐喊。这情感的背后,有荣誉,更有责任。
法院学术人,工作辛苦,创作亦苦。夜以继日的笔耕,时常是“一抬头,天就亮了”;“家——办公室”两点一线的枯燥,有时也会暗自慨叹。回想论文创作初期,每日徜徉于浩瀚书海,曾顶礼膜拜于先知巨擘的思想精粹,也曾惊叹沉醉于当世法学名儒的真知灼见。论文选题之时,自己也曾豪情万丈,感觉对于理论性的选题可以轻松驾驭,却不曾想之后的创作和思考时间七零八落,工作和家庭责任使论文写作时断时续,内容也变得支离破碎,于是又无数次萌生悔意,不解当日为何做出莽然决断。但创作进程已然开启,终是无法回头。纠结难耐的创作过程中,每每乱丝迷眼,令人眉峰颦蹙,而一旦窥得思虑出口,也会柳暗花明。于是又欣欣然,期待下一次的方塘鉴开。犹记得论文创作时的那些清晨与夜晚,每时每刻都像是将各类问题“过堂”。解决问题是法院学术创作的使命,创作的过程就是以法律思维的刀劈斧凿,剖开坚硬现实,刻画问题实质,揭示问题解决方向的过程。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不断探寻潜藏在问题之后的背景,不断追问蕴含在问题之中的规律,这正是法院学术创作的价值所在。或许我们曾经从一个典型案例入手触及问题,但问题本身并不会一蹴而就,它会以不同的形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同一个历史阶段事件的相似性也让论文创作有了这样的可能:由于我们对于某个法律问题的探究,我们的观点和思想能够推动同类问题向良性发展甚至得到解决。我们手下所经历过的这些文字、这些观点、这些思考,曾经很好地存活过。它们曾经属于一个时代,也回报过那个时代。我一直认为,论文创作最好能具有超然于俗世的心态,一旦提笔,如同仙风道骨之人,放空心中一切的琐事杂念,以入定般的专注心绪,将长期的学术积淀和现实问题,如抽丝剥缕般汩汩流出,形成笔端曼妙的文字。而我却是彻头彻尾凡人,既难以有专属优渥充裕的时间,也难以有纯粹淡然超脱的意念,也会感念阶前梧桐,也会牵挂出门七件,于是,最终呈现的文字,便具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纵然如此,这仍是我论文创作期间的晨昏优乐。
虽历经些许微澜轻涟,每每论文创作进入最后尾声阶段,掩卷沉思,欲酣畅淋漓表达当时的所感所念,却断断续续,终不能够。作为法院学术人,我深知,个人还有责任,理想还有价值,职业还有担当。作为法院学术人,亦坚信,原创是学术研究最宝贵的资源,思想是学术创作最重要的品质,理性是学术讨论最需要的力量。毋庸置疑,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业已成为一个闪亮的品牌,但如果离开法院学术人创新之水的时时灌溉,再繁盛的大树也会凋零枯萎。多一些匠心,少一些匠气;多一些开拓,少一些重复;多一些开放,少一些保守……这些年来,法院学术人时常被一根无形的鞭子抽击着,不断向着新的目标狂奔。“怀一颗心,做一件事,坚持到底,直到成功”。每次参与其中,我都如此告诫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