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和女婿能否作为继承人?
发布时间:2019-01-28 15:22:14
《继承法》为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鼓励尊老、爱老、养老形式良好和谐的社会风气,对丧偶儿媳和女婿作为继承人做了专门规定:“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儿媳、女婿虽然不是具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但是如期代替配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何认定“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抚养义务”可考虑其对呗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及持续的供养,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在生活上给予持续的关心和照顾等方面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依据《继承法》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无论是否再婚,都不影响其自身及其子女代位继承其公婆、岳父、岳母的遗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丧偶对丧偶儿媳和女婿为由取消其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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