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免交受理费?
发布时间:2019-03-07 14:13:05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但以下两种除外: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才定的;2、一审判决或裁定后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又提出申请再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