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院长陈永刚深入执行终端 参加拍卖房产交接全过程
作者:张荣欣 发布时间:2019-03-11 16:22:26
积极为被执行人协商迁出事宜
双方当事人办理房屋交接工作
3月11日上午,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刚承办的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河图支行与被执行人胡某某、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顺利完成拍卖房产交接工作,被执行人周某某将房屋钥匙交予买受人,目前,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到位。
陈永刚承办此案后,在被执行人不配合法院调查的情况下,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沟通,向其释明法律后果。经耐心做工作,被执行人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后经和解不能,陈永刚院长第一时间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经一拍、二拍程序后,拍卖房产顺利成交。
房屋迁出是强制执行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唯一住房。工作中,陈永刚向被执行人告知迁出义务,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一家三口租房困难的实际情况与希望春节后搬出的意愿,陈永刚带领法官助理积极与买受人协商,取得买受人理解,最终双方约定房屋搬出日期及交接的具体事项。
中级法院院长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房产,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显示了法官的温情,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雪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