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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网上相约抢劫 预备犯罪分别获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9-03-27 11:13:41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抢劫案,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判处被告人植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份,被告人熊某、植某通过QQ添加成为好友,被告人熊某通过QQ和微信聊天的方式,提议并邀约植某与其结伙到上饶市共同实施抢劫金店,得到植某的赞同。期间,为了能够顺利实施抢劫计划,被告人熊某多次到上饶县七六路两家黄金店踩点并准备好作案使用的衣服和手套。经共谋商议,被告人植某乘坐高铁从广西到上饶市,按照被告人熊某提供的路线和地点,在约定地点碰面时,被掌握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劫财物,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熊某、植某系犯罪预备,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熊某、植某均系主犯,但被告人熊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被告人熊某、植某均有坦白的情形,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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