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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句戏言两人发生争斗 伤人者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9-04-26 10:33:55


    被害人程某一句戏言引的被告人张某怒从心起,双方言语不合后发生厮打,张某用砖块将程某打伤。4月16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扣押在案的刀具予以没收。

    2018年11月17日12时许,被告人张某推自行车经过寿县涧沟镇某商店门口时,程某说了一句:“你的帽子戴的不孬”。张某与程某发生口角,双方言语不合后发生厮打,张某从地上捡起水泥砖块砸向程某,致程某胸部受伤,双方被他人劝解后,张某又持刀到程某家闹事。民警到场后将张某抓获,现场查获一把长刀。经安徽省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程某胸部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同时查明:2018年12月5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寿县公安局涧沟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害人程某的一句“你的帽子戴的不孬”的玩笑话,不构成刑法上的过错,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本案系由民间矛盾引发,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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