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法院通过第三方为申请人讨回粮油款
作者:徐佳欣 发布时间:2019-05-09 15:15:43
近日,哈铁法院执行团队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为申请执行人讨回了68万余元粮油款。
申请执行人高某是一名粮油个体户,几年前,他与被执行人某粮油公司签订了粮食买卖合同,后因粮油公司无力支付购粮款,高某来到哈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几经周折,高某强终于盼来了胜诉判决,但是当年的粮油公司已经解体,与其他公司重新组成了新的法人,高某多次讨债无果,判决书如何变成真金白银成了问题。无奈之下,高某再次向哈铁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接到案件之后,办案法官反复对原粮油公司相关责任人做工作,但由于被执行人改制过程中缺少相关佐证材料,无法从法律角度证明新法人与原粮油公司存在合并关系,新成立的法人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团队找到原粮油公司的上一级主管单位,多次从法理的角度做工作,最终通过召开听证会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赵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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