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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拖拽并殴打公交车司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5-20 10:56:46


    将公交车司机拖离驾驶位置,导致公交车失控前行,还殴打司机……日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案,被告人刘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9年1月25日,刘某的母亲带着孙女、孙子乘坐公交车,因与司机发生争执,遂找其子刘某前来理论。随后,刘某在涟源市马头山大道东轩村路段拦住该公交车,并冲上公交车抓住司机衣服前襟使劲拖拽,司机被拖离驾驶位置,导致公交车失控向前滑行。车内其他乘客见状上前将刘某拉开,司机才得以重新控制公交车。此外,司机还被刘某殴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拖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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