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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出生证明为由诈骗钱财 被告人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9-05-20 10:57:42


    谎称可以帮忙办理出生证明,骗取他人钱财,后来以各种理由推脱,欲玩“失踪”。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30日,被告人张某谎称能帮助王某办理孩子医学出生证明,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9000元。王某向被告人指定账户汇款后,多次联系被告人张某询问事情进展情况,被告人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王某要求被告人张某退还该款未果遂报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张某积极退赃,弥补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有些人喜欢找熟人、走后门办事,这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如果真的通过“中间人”办事,也不要轻易交付钱财,如果交付钱财,应保留相关的证据,这样一旦上当还可以及时追索。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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