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一男子明知他人被追捕仍提供住所获刑六个月

发布时间:2019-09-03 10:23:33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窝藏案,被告人钟某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明知万某系贩卖违禁药品人员,公安机关正在对万某进行追捕,被告人钟某仍在2018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期间,容留万某在其位于进贤县民和镇某小区的家中居住。

    2018年11月30日,钟某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明知万某贩卖违禁药品正在被公安机关追捕,仍为其提供住所,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钟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钟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673129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