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手机换号现“财路” 小伙盗窃获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9-10-18 11:17:18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8月16日,杨某在东莞市办理了一张号码为135XXXX9810的移动电话卡(该电话卡原来由被害人刘某使用至2017年10月),杨某在使用该电话卡时,发现该电话卡已注册支付宝并绑定了刘某的中国银行卡,便利用密码找回功能,使用输入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该支付宝进行操作,并重置支付宝密码。2018年8月18日至9月4日期间,杨某先后7次从刘某绑定的银行卡账户里转走17900元,其中13500元用于赌博,另外的4400元存于被重置密码的支付宝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在亲属的帮助下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银行卡与账户一键绑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我们在更换手机号码的同时,一定要注销相关账户,更改绑定,避免财物损失的风险。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5221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