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法院成功为一位因工致残的当事人追回了10余万元赔偿款。
申请执行人郭某在为某塔吊建筑工程提供劳务时意外受伤,经伤残鉴定为其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该案由道里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郭某虽然赢了官司,却始终未能拿到90万元的赔偿款。
接到此案后,哈铁法院的办案法官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了尽快帮郭某解决实际困难,执行干警将塔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个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冻结了其银行存款16000余元准备向郭某发放,同时与郭某居住地镇政府协调落实低保政策、大病报销等问题。
8月29日,办案法官再次到塔吊公司所在地进行调查,驾车进入公司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发现执行干警后,立即横穿高速公路逃逸,办案干警立即扣押了王某某车辆。在将该车拖离时,王某某的女婿宋某强行阻拦,在对其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办案法官与110公安干警一同将宋某强行控制,后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9月26日,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妻子主动与办案干警协商,要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郭某10万元,剩余款项每月给付700元。郭某表示同意。
面对这来之不易的赔偿款,郭某激动地说:“法官真正将自己的案子放在了心上,让自己感受到了法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