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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中院加强机制建设规范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9-11-05 14:46:10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示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哈铁中院召开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针对执行不规范这一突出问题,提出具体工作措施。

    健全执行工作管理保障机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完善执行监督、管理、考核、通报、保障工作机制,对执行工作实施有效监管,促进执行质效和综合管理指标同步提升。

    完善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对执行工作流程节点的监督,通过智能化手段对超期节点实施自动限制、自动锁定,全面规范结案方式、结案文书和执行卷宗,有效防范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发挥法院整体优势,加强立审执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积极做好诉讼风险提示工作,鼓励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力争实现每案必保。进一步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悬赏执行保险等险种,最大程度降低“执行不能”风险。

    落实定期约见和信息反馈制度。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法官每月必须至少约见一次双方当事人,保证双方当事人见面,通报执行情况,做好释法解疑工作,依法处理好当事人的诉求。

    强化打击拒执犯罪力度。认真落实“六个一律”机制,用足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搜查、审计、限制出境、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执行手段和强制措施。

    加强执行工作监督。要求执行干警外出办案、会见当事人,必须携带单兵设备。充分运用立案监督、巡查、评查等手段,加强对执行案件质效的检验,对违法执行、重大瑕疵、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格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执行领域司法腐败,坚决杜绝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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