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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两级法院协同执行 迫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12-20 10:38:29



拘传现场


当场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哈铁中院执行干警奔赴齐齐哈尔市,在齐铁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法律义务。

    哈尔滨某银行与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赵某偿还哈尔滨某银行借款3万余元。因赵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向赵某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均被赵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为此,执行干警奔赴赵某居住地齐齐哈尔市,通过赵某母亲找到赵某本人,经反复规劝,赵某承诺十日内还清全部款项。但此后,被执行人拒绝接听法院电话,以正在筹集款项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两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均未到场,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法院决定对赵某采取拘传、拘留措施。12月11日早6时,中院办案法官乘火车赶赴齐齐哈尔,在齐铁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9时在赵某工作地将其控制,并将其拘传至齐铁法院。通过对赵某耐心劝导,反复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赵某表示愿意主动偿还债务。截至11时,赵某筹集到案件款1.39万元,向法院提出分期履行的要求。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其履行全部义务,向其阐明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可能给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14时50分,赵母和赵某所在企业领导到法院了解案件情况,办案法官向二人释明利害后,企业领导表示愿意帮助赵某偿还剩余款项。15时30分,赵某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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