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胡集法庭在辖区任寨乡某村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审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通过法官倾力调解,两家老邻居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张某俊与张某玺不仅是同村村民,又是隔壁邻居。今年以来,猪肉价格居高不下,张某玺瞄准了猪肉涨价的行情,决定养猪发财,便在自家院子里搭建猪圈饲养猪仔。一群猪仔每天喧嚣扰闹,加之猪仔粪便、污水源源不断地从张某俊房屋后边的水沟排放,致使原告家房屋墙根遭受浸蚀,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两家人由此产生矛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协商未果后,张某俊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玺停止侵权。
胡集法庭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农村中此类矛盾纠纷普遍存在,加之原、被告所在村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为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承办法官决定走出法庭,将庭审安排在该村一处闲置的农家小院。
听说法庭搬进了村,吸引了当地十里八村的众多村民,开庭前,院落里早已挤满了参加旁听的群众。
庭审中,承办法官以“远亲不如近邻”的箴言和法律法规,向原、被告明法析理,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拆除猪圈,到村外自己的承包地里另行搭建猪圈饲养猪仔,既给邻居营造了静谧居住的环境,又不影响自己饲养猪仔发家致富,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