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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电线工程转包非专业人员致人触电死亡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11 09:43:57


    一男子李某某承揽工程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将部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慎致人触电死亡。11月9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5月21日,海口某实业有限公司将国贸路某大厦2-3楼的装修工程发包给李某某。李某某承揽工程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将该工程的电线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的谢某伟,后谢某伟找到卓某等人共同施工。同年7月17日22时左右,卓某在装修作业时不慎触电死亡。2014年10月17日,李某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李某某与海口某实业有限公司、谢某伟共同赔偿卓某妻子孙某妃人民币55万元,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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