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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中院强力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1-22 16:57:55



办案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被执行人与买受人达成和解

    1月21日,哈铁中院执行干警对拒不交付司法拍卖房屋的被执行人彭某夫妇进行了依法拘传,并促使被执行人与买受人达成和解。

    哈尔滨某银行与彭某夫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彭某夫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哈尔滨某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被执行人均未履行,法院遂依法查封、拍卖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房产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多次拖延交房时间,致使买受人迟迟无法入住。考虑到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搬家亦需时间等因素,执行法官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买受人三方当事人协商,买受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期,暂缓清空被执行人房产。宽限期满后,法院多次催告,被执行人仍拒绝迁出房屋。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利,办案法官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1月21日,执行干警驱车赶赴被执行人住所,当场控制了两名被执行人并将二人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接待室,执行法官向双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强制迁出房屋可能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买受人同意被执行人春节后交房,被执行人也通过担保的方式为如期交房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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