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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2 15:23:51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项和接待申诉信访群众,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拟到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的,请优先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www.hljcourt.gov.cn/ssfw/)、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在手机微信添加“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建议选择电话咨询、邮寄方式办理。

    三、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网(hrbtlzy.hljcourt.gov.cn/)“院长信箱”、“网上信访平台”栏目、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投诉语音系统或者邮寄方式进行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听证活动,对依法必须按时开庭、听证的,请积极配合法院通过网上开庭、视频庭审等方式远程审理,减少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染风险。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于隔离、诊治期间,或参加疫情防治工作,或受疫区交通关停等情况影响,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请及时通知法院,法院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五、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联系法官;法官通过电话、网络联系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六、对确需到院办理事务的人员,请事先主动告知本人健康状况,确保待办事项在身体状况、场所条件、防护措施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来院人员应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自觉接受登记、劝返,积极到医疗机构就医,相关事项可以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延期等方式办理。

    七、请随时关注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立案事项联系人:张旭,电话:0451-86424892

    申诉信访事项联系人:刘力波,电话:0451-86424928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刘力波(收)

    邮编:1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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