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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铁法院“云”调解”化解纠纷促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5-25 17:10:30



利用互联网法庭召开庭前会议


法官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内容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法庭依据双方调解意见归纳的调解协议内容?”

    “同意。”

    “同意。”

    5月21日,齐铁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对一起原告在河北、被告在湖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召开庭前会议,成功调解结案。

    原告河北省高碑店市某公司与被告湖南省涟源市某劳务工程队2015年5月签订施工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完成了被告在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段的工程,被告在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剩余29万余元工程款迟迟未支付。原告无奈于2020年1月一纸诉状将被告起诉至齐铁法院,立案后,因新冠疫情影响此案中止审理。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企业,欠款时间较长,加之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影响较大,尽快结案对双方恢复生产都很重要。办案法官经多次阅卷、了解案情,反复与双方电话沟通,着重从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多角度对双方展开调解。最终,在庭前会议上,被告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明确了支付时间,原告也主动放弃了违约金的请求,双方对调解协议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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