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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失误转错234103元 不当得利应返还

发布时间:2020-05-17 13:51:21


    网上银行转账方便快捷,但操作时不认真核对,就会误转给他人。近日,在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细心调解下,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余某在泉州市经营木艺销售业务,与张某系朋友关系。几年前,余某与张某有业务往来,因此网上银行保存有向张某的转账记录。今年1月15日,余某欲转账给他公司234103元的材料款,因为是在手机操作,一时疏忽误账到张某的银行账户。之后,经多次沟通协商、电话联系,迟迟未见张某返还材料款。无奈之下,余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张某返还不当得利款234103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查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通过耐心解释、释法明理,告诉他拒绝返还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最终当事人双方相互取得了谅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同意返还余某234103元,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得到了成功化解。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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