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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灵活方式执结一起涉小微企业案件

  发布时间:2020-06-22 16:52:28



    近日,哈铁法院采取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用被执行人的100头猪和一台铲车,追回了其拖欠申请执行人的15万余元借款。

    该案于今年3月移至哈铁法院,被执行人于某某欠申请执行人哈尔滨某饲料公司15万余元。立案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但被执行人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脱,之后就不再接听电话。5月,执行干警赶往于某某在绥化市某村的养猪场了解情况。被执行人不在,其父亲接待了办案法官。经过耐心劝解,于父当场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法官终于再次联系到了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经营一家养殖企业,由于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严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为尽量减少双方企业损失,办案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同意用被执行人养猪场的100头猪和一台铲车来抵消欠款。申请执行人先拉走了50头猪和一台铲车,被执行人承诺6月份小猪长大出栏时,再交付另外50头猪。6月18日,办案法官第二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的养猪场,于某彬依照承诺将剩下的50头猪交付。该起案件成功执结,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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