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哈尔滨某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感谢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为其追回欠款近180万元,送来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办案高效雷霆万钧”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17年9月,原告哈尔滨某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原告将全部设备按约交货并按照被告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被告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尚欠原告货款近180万元。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哈尔滨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前给付原告哈尔滨某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18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使原告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困境。
7月29日,佳铁法院受理该案后,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在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佳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佟明义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驻地调查可供执行财产,经过细致查询,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一笔存款并进行线上冻结,由于银行不支持跨行扣划,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当地进行扣划,并第一时间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仅用20天圆满执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