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进宫不悔改 男子再盗窃又领刑二年
发布时间:2020-09-03 10:58:33
一男子屡盗屡犯,在监狱中频繁进进出出,却不知悔改,最终又因频繁盗窃再次进入监狱。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邱某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邱某忠人民币3506.21元返还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邱某忠于2020年2月中旬至3月份在三明市梅列区、沙县、永安市、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及泰宁县城关、朱口等地,多次使用撬棍、老虎钳等工具撬卷帘门或暴力破坏玻璃门把手等方式,进入店面盗窃他人财物,共计24次,涉案价值人民币7276.21余元。
另查明,从2000年5月至2019年1月间,被告人邱某忠均因盗窃罪七次被法院判刑入狱。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276.2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据本案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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