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法院赴看守所集中审理三起刑事案件
作者:李金璐、赵雪婷 发布时间:2020-09-03 16:44:26
近日,哈铁法院刑事审判庭办案人员赴看守所开庭审理三起刑事案件,其中两起已顺利宣判。案情如下:
案件一:被告人王某祥在未取得相关销售许可证件的情况下购进汽油,于哈尔滨市兆麟街、松源街、建国公园等不固定地点向个人非法销售汽油,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1365.29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0余元。经审理,被告人王某祥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扣押于公安机关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二:被告人唐某波于2019年6月贩卖冰毒2次共计268克,贩卖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扣押涉案毒品,依法予以没收。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顺利审结,哈铁法院刑事审判庭与看守所密切配合,通过视频开庭的形式顺利审结多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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