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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收完学费想跑路?法官给你上一课

  发布时间:2020-09-07 16:32:43



    近日,哈铁法院执结了三起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王某莹、郭某含、郑某远均系未成年人,三人先后在哈尔滨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补课班,并交纳了2万至3万不等的补课费。但约定的课时刚刚过半,该公司突然人去楼空,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三名学生的家长分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按未完成的课时结算补课费,返还三名原告。

    但原本圆满的结局却以被告再次失联画上了问号,而此时受疫情影响,想再次找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佟某更是难上加难。

    今年7月,三起案件由省法院指定哈铁法院后,执行团队通过网络查询得知该公司在佳木斯设有一个分校,执行干警连夜赶赴佳木斯。当时正值台风“美莎克”登陆我省,执行干警克服恶劣天气影响连续蹲守,终于找到佟某在佳木斯市的落脚点。面对执行法官,佟某一开始百般抵赖,辩称自己只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疫情期间公司因生意不好而倒闭,自己也损失惨重,不能让他个人偿还补课费。执行干警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其阐明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办案法官耐心做工作,佟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在当天偿还了三名学生的补课费共计32561元。

    办案法官借此提醒:教育培训机构的“存钱、增课时费、到期还本金”等经营模式均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需要广大家长和学生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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