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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贩卖毒品被抓 男子获刑三年四个月

发布时间:2020-09-10 16:48:48


    日前,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判处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9年9月至2019年12月4日,伍某在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彭家村等地,向熊某、喻某、涂某等人贩卖了八次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

    2019年12月5日,伍某被抓获归案。伍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涉嫌贩卖毒品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多次贩卖毒品氯胺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伍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伍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立功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伍某先后八次贩卖毒品,可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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