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永刚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该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审理难度大,从8月10日立案到9月15日宣判,历时37天审结,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0年4月27日,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虎尔虎拉车站,被告人于某某持铁制扳手击打被害人杨某某头部三下,致被害人颅脑重度损伤当场死亡。
该案经哈铁中院立案后,确定陈永刚为案件承办人。面对厚厚的卷宗材料,陈永刚仔细阅读,查找问题,撰写阅卷记录。之后,针对附带民事诉讼证据问题,于8月25日乘火车到齐齐哈尔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见面,听取原告意见,组织合议庭对原告人提供的三条被告人于某某的财产线索进行逐条核实,前往被告人单位了解情况,最终查实被告人于某某个人财产近十万元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提审被告人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受疫情影响,羁押于依安县看守所的被告人无法提押,后看守所表示可以在依安县法院视频连线开庭审理。为减少诉讼参与人诉累,办案法官经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协调,利用中国移动旗下的云视讯系统成功实现了哈铁中院与依安县看守所的视频对接,于8月27日“云”上提讯被告人,围绕案件起因和犯罪事实展开详细询问和核实。
9月4日,陈永刚在哈铁中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凭借多年积累的深厚法律素养和娴熟审判技巧,有序组织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并对本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控辩双方及附带民事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过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同步直播。
庭后,陈永刚撰写了审理报告。
9月15日,经合议庭评议和审委会讨论,陈永刚敲响法槌,该案宣判。
近年来,陈永刚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和执行案件,在他的带动下,哈铁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已成常态,有力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年初以来,哈铁两级法院各类案件综合结案率70.24%,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17%,一审案件发改率仅为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