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私家车在高铁站外非法营运揽客,被查获后不仅不配合调查,反而驾车冲撞执法车辆及人员逃离,最终逃不过法律的严惩。9月14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6月11日,吴某驾驶私家车在高铁淮南东站停车场非法营运揽客时,被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两名执法人员查获。在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并要求吴某下车接受检查时,吴某拒不配合。在其私家车被两辆执法车前后围堵、一名执法人员站在其车头前警告的情况下,吴某仍然驾车强行冲撞执法车及执法人员逃离现场,致使执法车左前叶子板凹陷损毁,该名执法人员右脚脚背软组织挫伤。随后不久,吴某又主动返回高铁淮南东站,执法人员将其扭送至淮南市公安局宫集派出所。
案发后,被告人吴某的家人多次向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及受伤执法人员认错道歉,并赔偿修车费、医疗费,淮南市交通运输局大通分局及受伤执法人员对吴某表示了谅解。
庭审中,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等均没有异议,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庭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