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编造“两栋厂房尚待拆迁”,先后使两人上当受骗,在交通事故中竟从受害人手中诈骗钱财。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叶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三名受害人127100元。
1965年出生的叶某,小学文化程度,无业。几年前因赌博和犯诈骗罪被判处过刑罚。
2018年上半年,叶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拆迁工程的郭先生,叶某遂编造自己有两栋尚待拆迁的厂房、需要招揽拆迁工程队,并以交纳承包工程定金为由,骗取郭先生钱财共计人民币20000元。
同样的方式还被他用在了许先生身上,2018年5月下旬,在认识从事运输工程的许先生后,叶某再次“搬”出自己两栋厂房尚待拆迁的借口,并做足全套戏码,带其现场查看了厂房。2018年5月至2018年9月间,叶某以交纳承包工程定金、材料费的借口,先后多次骗取许先生钱财共计人民币117600元。
2018年2月初的某一天,叶某搭乘他人驾驶的车辆撞伤了骑电动车的苏先生。在结识了苏先生后,叶某以帮助其办理残疾证获取更多赔偿、疏通关系、他人生病住院等借口,先后骗取苏先生及其家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9400元。
得手后的叶某很快便将诈骗所得的钱财挥霍一空。2019年5月23日,叶某被警方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