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铁法院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作者:宋典男、赵雪婷 发布时间:2020-11-23 17:05:26
11月22日,齐铁法院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五名被告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处罚金4000元至23000元不等,对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五名在押被告人在监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线上庭审,四名辩护人参加现场庭审。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9月末至12月,被告人董某某等五人明知他人高价收购银行对公账户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为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仍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或组织他人通过开办空壳公司等方式,在多家银行开设对公账户50余个,后出售给他人。庭审查明,五名被告人开设账户中的流水金额达2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2万余元,现已有报案受害人20余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