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福建省宁化县两名男子采取蚂蚁搬家式方法,多次用三轮摩托车去他人沙场盗窃沙子,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盗窃案,该两名男子均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9年6月的一天,张某(另案处理)提议偷沙子卖,被告人邓某、李某表示同意,三人遂骑摩托车去宁化县城郊镇连屋村某沙场踩点。次日晚22时许,张某驾驶自家的三轮摩托车载被告人邓某、李某到沙场,三人使用事先准备的铁锹将沙子装满摩托车后斗,将沙子运至一废弃砖厂内空地堆放;第三日晚22时许,被告人邓某、李某伙同张某以相同的作案手段偷了两摩托车的沙子;6月26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邓某、李某与张某再次以相同手段偷得一摩托车的沙子后,又返回偷第二车沙子运回砖厂途中,被沙场主人曾某拦住并当场报警,被告人邓某、李某被民警抓获,同案人张某以上厕所为由逃离现场,第二天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经鉴定,被告人邓某,李某与同案人张某共盗窃三次沙子约6、7立方米,价值约1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邓某、李某与张某共同赔偿了被害人曾某2万余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且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