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票乘车是最基本的社会规则,然而有人却公然违反。在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法庭公开宣判一起因无票乘车强闯检票口引发的民事案件中,原告不买车票欲乘坐“霸王车”在先,还将其住院归咎于铁路客运员的正常履职行为。近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原告于某某在2019年国庆期间不购车票欲强行通过检票口乘坐火车,与铁路客运员刘某某发生冲突,几个小时后,于某某住院。出院后,于某某以刘某某侵犯其健康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于某某在距离发车时间近两个小时的情况下,不买车票并欲强行通过检票口乘车。故意不买票进站乘车的行为本身具有过错,而原告在未持有车票的情况下强行通过检票口的行为亦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其行为已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原告进行了行政处罚。此外,原告未能提交其住院与被告刘某某履职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证据,被告刘某某阻止未持车票人员进站乘车系正当的履职行为,且在阻拦过程中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并无不当。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加格达奇法庭依法驳回了原告于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于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