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邹碧华同志,英年早逝,倒在了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路上,留给了人们无尽的惋惜和哀痛。通过观看最高院组织的邹碧华事迹报告会,让我对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从他妻子、同事、下属的讲诉中,让我的心灵再一次得到了洗涤,让我的灵魂再一次受到了震撼。邹碧华同志的去世,党失去了一位好干部、人民失去了一位好法官、律师失去了一位好朋友、法官们失去了一位好同事,虽然邹碧华同志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是他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所有人认真学习的,学习邹碧华精神,就应该从他身上的一点一滴学起,从我们自身的一言一行做起。学习他对新鲜知识孜孜不倦的渴求,学习他对工作的一丝不苟、不断创新,学习他在改革中的敢为人先、勇于担当的精神。
公正是法治的根本,法官是公正的代表。邹碧华从成为法官的第一天起,就恪守着“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承诺。为了追求公正,他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挺身为弱者代言,开创了未成年人起诉亲生父母的先例,让一个无助的孩子坚强地活下去。为了追求公正,在法官与律师的“暗战”中,他旗帜鲜明地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呼吁,并推动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不仅被人们尊称为“法官”,更赢得了“法律人”的美誉。为了追求公正,他把学习作为毕生事业,在繁忙工作之余,研究不止,笔耕不辍,成为当代中国“学者型法官”“高素质法官”的杰出代表。
他在北大上学期间,潜心研究学术,力求吃透法学理论知识;业余时间,他继续拿起书本,坚持学习,又相继攻读了北大的硕士、博士学位,是名副其实的“学者型法官”。在工作期间,他认真钻研案例,虚心向有丰富经验的法官请教,努力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当中,不断壮大自己。他先后参与编写了十余部法学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许多一线办案法官的必不可少的教科书。正是由于他既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也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坚持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才使他无论是基层院的副庭长、庭长、院长,还是上海高院的副院长,都在工作中绽放出属于他自己的光彩,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贡献其自身的一份力量。
司法改革,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我们法律人,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人民法官。我们都是改革路上的亲历者、参与者,虽然改革之路注定崎岖,过程可能漫长,甚至可能会有一个较长的阵痛期,但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中国梦”,我们更应贡献自身的力量到改革中去,敢于承担改革的重担。循规守矩不是改革,畏畏缩缩改革不会有进展,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创新,才能加快改革的步伐。作为一名法官,在改革的浪潮中,要敢于做“改革的弄潮儿”,唯有勇于担当,敢为人先,不断的攻坚克难,才能在崎岖中寻找到一条通往胜利的道路。只要我们法律人都敢于担当,一点一点向前“拱着”改革,坚定法治理念不动摇,必将迎来全面依法治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