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文某受村委会雇佣,连续六年组织村里的文艺活动,可每当讨要工资时,村里都说“没钱,再等等”。近日,哈铁法院多次前往村委会做工作,终于在春节前为申请执行人要回了被拖欠数年的工资。
文某是村里的文艺骨干,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艺水平。2010年,村委会和文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由文某负责组织村里的文艺活动,村里每年支付文某3000元工资。2010年到2015年,文青按照要求组织村民开展了扭秧歌、唱歌等活动,活动办得有声有色,但每到年底结算工资时,村里却说没钱。2017年,在文某的一再追讨下,村委会仅给了她2000元。文某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遂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虽然胜诉了,可村委会还是那句话“没钱,再等等”。
2020年,该案的执行工作移交至哈铁法院。执行干警反复前往该村委会了解情况,督促村委会履行法律义务。村支书表示,自己刚到任不久,不了解情况,而且村里确实没钱。对此,办案法官给村支书讲事实、摆道理,强调村委会作为村民组织要言而有信,尊重村民劳动成果,村支书作为村里领导应带头知法守法,新官也要理旧事。最终,村委会认识到错误,想办法筹齐了资金,将文某6年的工资及利息共计18000元一次性给付。文某表示:“六年的工资终于拿回来了,今年能过个好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