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与王某原系夫妻关系,离婚后,因双方关系紧张,徐某不仅没有支付王某婚内财产折价款,还剥夺了王某探视孩子的权利。近日,在哈铁法院办案法官的努力下,该案圆满执结,两人在婚生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共识,决定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该婚姻家庭纠纷案中,原告徐某与被告王某因家庭问题协议离婚。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徐某抚养,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徐某支付王某婚内财产折价款5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不仅没有收到执行款,还被原告剥夺了探视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哈铁法院的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了解,双方矛盾激烈,无法沟通。为打破僵局,执行干警分别约谈了二人。在与被执行人的沟通中,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徐某深刻意识到按法律履行还款义务,给孩子一个温馨的成长环境的重要性。在与申请人的交谈中,王某表示自己最关心的还是孩子,他强烈希望被执行人依照判决履行义务。经反复做工作,徐某一次性交付53万余元执行款,并同意王某探视孩子。在尊重双方意见的前提下,执行法官帮助二人规划了详细的抚养说明,为孩子幸福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