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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院标揭晓

发布时间:2021-05-06 08:42:58




    2021年元月,黑龙江高院面向全省各中级法院启动院标征集活动,以期院标集标志性与艺术性于一体,充分体现象征意义、形式美感和视觉冲击力。截至4月1日,共收到投稿方案113个,这些方案或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或创意新颖、构思巧妙,体现了黑龙江法院特色元素。今天,我们与手机屏幕前的您,一同揭晓黑龙江高院院标。

    兴安龙江,山高水长。人民法院,明法弼教。居三尺法台,慎思明断。怀四野民生,不忘初心。秉忠贞信仰,公正司法。助龙江腾飞,一心为民。

    法院院标,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和精神内涵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形象识别的重要标志,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志以汉字“法”为基本设计元素,整体造型以我省渤海镇出土的“天门军之印”方形印章为设计雏形,象征法律的尊严权威神圣不可侵犯。

    文字图形化的特点是形、音、意相结合,便于识别和记忆。“三点水”与龙的造型相结合,攀岩而上,其造型以我省近代出土的坐龙为原型,极具地方特色;“去”字下半部分与蜿蜒的松花江江水相结合,寓意司法裁判平直如水,也象征着中华司法文化源远流长,龙江司法事业行稳致远。总体上突出蕴涵和展示了“龙江法院”个性禀赋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文章出处: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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