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执结回拖欠已久的合同尾款。申请人从广州寄来写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的锦旗,对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司法为民表示真诚感谢。
申请执行人李某于2018年与被执行人姜某签订服装加工厂转让合同,约定李某将其经营的服装厂及内部设备转让给姜某,但姜某一直没有依约给付尾款。2020年,李某将姜某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姜某应给付剩余欠款5万余元。调解书生效后,姜某依然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的执行工作移交至佳铁法院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姜某的财产展开调查。然而,除了一处已被转卖的房产,未发现姜某其他有效财产线索,姜某本人也玩起了“躲猫猫”,拒不现身。经过多番辗转,办案法官通过房屋买卖合同联系到该房产买受人,将姜某以出售可供执行财产的方式妨害执行,涉嫌财产转移的行为告知买受人。在买受人的配合下,姜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法官要求其认真反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并告知涉嫌恶意转移财产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执行高压,被执行人姜某终于将案款5万余元全部缴齐,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