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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贵溪:租赁店面欠租金 悉心调处解矛盾

发布时间:2021-07-13 14:22:55


    中国法院网讯(许孔富 甘兆扬)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原则,成功调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2017年3月,杜某与贵溪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双方对租赁事宜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商管公司依约将店铺移交杜某经营,2020年7月合同期满,杜某继续使用商铺且商管公司未提出异议。因杜某拖欠租金和管理费,商管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杜某支付所欠商铺租金102978.9元,违约金11766.17元,管理费1537元,杜某交纳的租赁押金6644元不予退还。为充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平息,贵溪法院雷溪法庭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在核实案情的前提下,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法律教育和沟通疏导,尽力调和双方分歧。在承办法官悉心调处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杜某向商管公司支付商铺租金和管理费95000元,商管公司在杜某不再承租商铺时退还押金6644元。这起因商铺租赁引起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的租赁关系得以继续维持。

    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将群众司法诉求作为努力方向,不断强化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和干警宗旨意识,用实际行动解决辖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助推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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