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铁法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中院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5-12-04 15:38:09
佳铁法院到佳木斯站开展法制宣传
发放法制宣传单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佳铁法院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淑君带队,与刑事、民事、立案法官组成宣传组,到佳木斯火车站进行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宣传站、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此次宣传活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据了解,佳铁法院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法制宣传工作计划,确定了优秀法官担任宣传员,今年以来,群众观摩庭审、走访当地企业、上法制课12次,参与群众近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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