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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铁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21-07-22 14:06:27



看守所庭审现场

    近日,哈铁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崔某酒后在火车站候车室殴打他人,造成被害人轻伤,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今年2月,被告人崔某酒后在哈尔滨东站二楼候车室按摩椅处休息时,与同样喝完酒的李某闲聊,因李某酒后发表不当言论引起崔某不满,二人发生争吵。随着争吵升级,酒劲上涌的崔某用右拳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十余拳,致其鼻部出血,后旁人将二人拉开。被害人报警后,民警在候车室内将被告人崔某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双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之后,被告人崔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本案中,被告人崔某酒后仅因他人言论便以暴力方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受害人轻伤二级。合议庭经过认真调查,综合考虑案件基本事实、犯罪结果以及其他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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