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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警酒驾致5人死亡 获刑10年被减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12-07 11:12:01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4年前,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梁祝镇派出所原所长王银鹏酒驾致5人死亡,3人受伤,在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后,再无后续进展。但近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现了一份名为“王银鹏减刑刑事裁定书”的司法文书。

    减刑刑事裁定书为郑州市中级法院所作,落款时间为2015年7月22号,文书显示,早在2013年2月20号,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二审就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王银鹏有期徒刑10年。王银鹏的刑期自2011年10月30号起至2021年10月29日止。判决生效后,2013年4月11号,王银鹏被交付河南省豫中监狱执行刑罚。这份裁定书上说,王银鹏入狱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经过分监区集体评议、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后公示、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监狱长办公会决定,并经过驻狱检察室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对该犯提出减刑建议,报送至郑州市中级法院。法院认为,王银鹏入狱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的条件,可予减刑。

    自王银鹏被批准逮捕后,记者一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找此案的判决,但直至今年年中一直没有能查到。昨天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根据关键词查找与王银鹏有关的司法判决或裁定文书,除上述“王银鹏减刑刑事裁定书”外,并未能检索出王银鹏的其他司法文书。这意味着,王银鹏的一审和二审司法文书均未上网。据公开报道,从2008年10月份开始,河南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省法院机关首先启动。2009年6月,全河南省中级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2009年10月,全省基层法院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但是为什么这一案件一直没有上网公布,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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