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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法院妥善调处一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7-22 14:51:35


    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原则,妥善调处一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

    原告吴某诉称:自2018年3月起被告薛某为其代理销售电池,2019年底,薛某不再为吴某销售电池,经核算薛某尚欠211434元货款未支付,请求判令薛某偿还货款。因此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贵溪法院上清法庭受理起诉后高度重视,承办法官在核实案情的基础上对货款金额进行重新计算,同时耐心组织双方调解。为确保矛盾得到稳妥化解,承办法官多次从法律法规及人情事理等角度对双方展开教育疏导,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确认所欠电池款为120000元,该款项由薛某在约定期限内付清,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今年3月以来,贵溪法院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努力提升干警宗旨意识,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持续优化强化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切实促进基层法庭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更大实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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