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持枪达四十年获拘役
发布时间:2021-07-23 15:43:34
江西省宁都县一男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未取得配置枪支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达40年,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9年10月22日,赖村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黄某家中查获一把鸟铳。经赣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鸟铳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类型。经查,黄某未获得配置枪支许可证。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未取得配置枪支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持有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后果和犯罪后的态度来看,其犯罪情节较轻,且被告人现已71周岁,故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并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