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16人 驾驶员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21-07-30 15:53:32
近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以来,寿县三觉镇某幼儿园看护点负责人王某雇佣杨某作为驾驶员,用小型普通客车分批接送看护点及三觉小学的22名学生。2019年9月26日8时许,杨某驾车行驶时,被寿县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检查,发现核定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实载23人,超过核定载人数16人。杨某归案后,对其危险驾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载人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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