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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疫情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1-08-06 14:51:07


    8月6日,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疫情诈骗案件,被告人孙某某、王某某以销售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2020年2月18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困难时期,孙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被害人谭某某、钟某某夫妇看见后,由谭某某联系孙某某购买口罩,二人经商量,以每个口罩3.5元的价格成交,孙某某承诺如未按时发货,将全额退款,并赔付违约金5%,谭某某、钟某某信以为真。谭某某先后六次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孙某某转账共计161000元。孙某某在收到货款后,用于网络赌博,且在一段时间内断绝与谭某某的联系。

    2020年2月,王某某谎称自己能够买到口罩,通过微信联系被害人李某甲、潘某某、梁某某、李某乙、李某丙五人,推销当时十分紧缺的口罩,五被害人信以为真,共计向王某某汇款127640元。王某某收到上述货款后,用于网上赌博。同时,联系快递公司发送空包裹给被害人,继续欺骗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骗取资金数额巨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法院根据被告人孙某某、王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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