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购物被扒窃,能要求超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8-06 15:54:04
刘小姐:
法官,您好!我在超市购物时,手机不翼而飞。经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手机是被小偷偷走了,我认为,作为经营者,超市有义务保证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请问:购物时被扒窃,超市是否应该赔偿?
法官:
刘小姐,您好!超市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超市销售的商品与提供的销售服务本身不具有危险性。只有顾客与超市之间在形成保管合同时,超市对顾客交由其保管的物品才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你在超市购物手机被盗遭受的财产损失,并非来自超市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本身对你造成的伤害,而是来自于第三人违法犯罪行为对你造成的损害,超市的经营行为、销售服务行为与你的手机被盗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超市对你并不存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因此你无权要求超市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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