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创先争优 | 案件时空 | 审判执行 | 法学研究 | 法官园地 | 视频在线 | 司法公开 | 法院执行 | 法治中国行 | 诉讼指南 | 机构设置

 

非法采砂还殴打制止人 获刑十一个月

发布时间:2021-09-06 17:42:23


    被告人孙某言语威胁,并持械殴打制止非法采砂的村民,造成三名村民身体受伤。8月31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孙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8年9月28日凌晨4时许,刘某在淮河寿县丰庄镇某段通过采砂船进行非法采砂,当地村民发现并上采砂船制止,刘某当即跳船逃跑,游至岸边联系被告人孙某等人来现场。孙某赶至刘某的采砂船后,言语威胁被害人李某、洪某等人,并持铁棍对李某、洪某等人进行殴打。随后孙某等人又以交换人质为由,强行将李某、洪某等人带至颍上县鲁口口岸。随后,孙某见民警赶至,遂逃离现场。

    经安徽省寿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李某、洪某等三人所受的损伤均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为逞强耍横、借故生非,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法对其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孙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关闭窗口

您是第 48125528 位访客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铁顺街555号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