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结案一起重庆某劳务公司诉中铁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均服判息诉,被告主动履行全部判项,双方长达8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原告为表达感激之情,送来了“秉公办案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为民排忧”的锦旗。
2012年8月,中铁某建筑公司承建大庆西站建设工程,将土方、地基等造价2000余万元的部分劳务工程分包给重庆某劳务公司,工程竣工后,虽陆续付款,但双方未对工程进行结算,多次协商均无结果。2021年1月,重庆某劳务公司代理人陈某给齐铁法院立案大厅打来电话咨询立案,时值疫情期间,在立案法官的电话指导下,很快为其办理了网上立案,原告重庆某劳务公司诉求被告中铁某建筑公司支付劳务费600余万元。考虑到双方路途遥远且疫情管控要求,办案法官与双方沟通后,将原、被告拉入同一个微信群,使用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多种便于当事人的方式进行文书送达,并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证据交换,直到庭前会议质证时原、被告双方才第一次来到法院。
因纠纷发生时间久远,当年项目负责人早已调离,原、被告代理人对当时的情况都不甚了解,且双方提供的众多证据非常零散、杂乱,很多都不完整,原、被告各执一词,对案件事实存在较大的分歧,被告不但不承认欠款600余万元,还坚称其多付了工程款400多万元,并要提出反诉索要400多万元的工程款。办案法官经多次沟通,促使双方进行对账。期间原告提出过工程量鉴定申请,但因原始证据缺失,且鉴定费用高,原告撤回了鉴定申请。
通过对现有证据的梳理和双方的对账结果,办案法官抽丝剥茧,还原了基本案情,并对双方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依法判决被告给付原告所欠工程款170万元,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